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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爲什么20周以后早产'随即往生的寳寳'政府规定一?

我不明白'爲什么20周以后早产'随即往生的寳寳'政府规定一定要"报户口"?

上个月于北荣产下23周不能救活的宝寳

已要日夜承受不能接受的痛苦'还要在户口名簿及誊本上登记上永远的痛'

是要让我一辈子活在痛苦里吗?'每看一次户口名簿或誊本就要伤痛很久?

已知这是政府今年的新规定'也是要惩罚我一辈子的政策

我很痛苦'有没有办法可以不要在誊本或户口名簿上记上这个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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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2/04/06作者: 无锡代孕

发表评论

  • 我知道妈妈现在一定很痛苦

    我自己的宝宝是在12周的时候手术的

    因为宝宝没有心跳 没有发育

    换个角度想

    这是唯一证明宝宝曾经来过这世界上的证明

    如果可以

    我也希望我的宝宝能够登记上

    我希望能够证明我的宝宝曾经来过

    直到现在一年多了

    我们一家四口都还记得宝宝曾经来过

  • 这样的宝宝真的要报户口吗?我前几天有打电话问户政事务所

    他们的回答是除非医院有开出生证明才需要报,如果是一初生

    即死亡医生开的是死产证明就不用报。

    有条例可以看吗?

  • 我们学校教官是宝宝出生后6小时过世的.她说宝宝只要有落地呼吸超过6小时也要报户口的.

  • 版妈

    在做人事的立场来看

    其实这样是比较对的

    因为

    超过20周的早产

    是可以申请劳保生育给付

    而宝宝有报户口

    这样父亲或母亲一方可以申请劳保的家属死亡给付

    所以

    这样做也是依法可循的

  • 没错,宝宝出生只要有呼吸就会开出生证明,这样就需要报户口

    但如果一出生即死亡就不用报户口

    至于劳保生育补助20周早产需备诊断证明及死产证明即可以申请

  • 劳保应该可领家属死亡给付

    一、请领给付要件

    被保险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得请领丧葬津贴。

    二、给付标準

    丧葬津贴按家属死亡之当月起前6个月(含事故当月)被保险人平均月投保薪资,依下列标準发给。

    1父母或配偶死亡时,发给3个月。

    2年满12岁之子女死亡时,发给2个半月。

    3未满12岁之子女死亡时,发给1个半月。

    新生婴儿于出生后尚未申报出生登记前已死亡,应补办户籍登记。

    胎儿出生后于法定期间15日内为出生登记而死亡者,应补办出生登记,同时办理死亡登记。

  • 看到这篇文章

    只有心痛

    不知道是为什么

    一阵心痛感涌上彷彿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那种感觉真的令我无法去形容

    抱歉我想我没办法安慰你

  • 我姐再22周时引产了双包胎宝宝

    因为宝宝有问题所以须引产

    引产下来时宝宝就已死亡了

    所以是直接开死亡证明

    不须报户口也可请领生劳保费

    应该是如同楼上妈妈说的

    当时妳宝宝生下来那一刻是有呼吸的

    所以开的是出生证明而非死亡证明

    才须报户口

  • 再补充一下

    不论是死产证明或是出生证明

    是都可以申请生育给付的

    但家属死亡给付

    就必需要出生证明跟死亡证明

    所以

    实务来说

    像版妈的情形

    如宝宝是有经急救仍不治

    是要报户口的

    但我之前有遇过的案子是

    宝宝出生后医院不急救

    宝宝就过世

    所以医院是开死产证明

    对那员工来说

    就只能申请生育给付了

    版妈

    不好意思

    我的职业病犯了

    希望你不要觉得我口气很制式

    只希望你能好好的调养身体、照顾自己

  • 我的宝宝是出生后医院不急救

    (我们有签"放弃积极急救同意书")

    所以宝宝是有心跳一个多小时就过世

    北荣就开出生跟死亡证明出来了

    我想知道只活了一个多小时也要开这些证明吗?

    至于任何补助我也不需要'

    我没上班'所以没劳保等'

  • 我是去年底在北荣引产的

    当时是23周多

    生下来不到半小时就往生了

    也是有开出生和死亡证明

    好像是~只是生出来时是有呼吸的就一定得开出生证明吧

    所以,我们也是有报户口的

  • 因为超过20周的早产

    是可以申请劳保生育给付

    而宝宝有报户口

    这样父亲或母亲一方可以申请劳保的家属死亡给付

    所以这样做也是依法可循的

    ---------------------------------------------

    +111111

    妈妈

    不要伤心, 换个方面想,

    因为宝宝也是妳们家的一份子阿

    当然要有户籍,有名字!

    这样他才不会孤苦伶仃的一个人阿

    我也是第一胎早产,宝宝不在了,

    我也是有报户口,虽然每次看户口名簿都很心痛,

    但也很安慰,因为他也是我的宝贝阿

    而且我将来也会告诉他的弟弟,妹妹,

    户口名簿上的就是哥哥喔

  • anny妈妈:

    要加油!不好意思,看到你的回覆,

    你老公有劳保吗?

    如果有劳保的话,是可以申请家属死亡给付的

    我觉得这是你们的权利,不要放弃了

    (原作者于 2008-08-06 15:39:17 重新编辑过)

  • 对不起,请问一下这个是新的规定吗?

    因为多年前我在台大,24周因为bb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决定引产,

    当初只有开死产证明,所以并没有去报户口,

    不过后来卫生所有打电话来关心,倒是让我讶异,为什么他们知道这事情?

    我想板妈在乎的不是那些钱,只是对于失去bb的伤痛,不希望时时被提起。

    (原作者于 2008-08-06 15:51:42 重新编辑过)

    (原作者于 2008-08-06 15:52:27 重新编辑过)

  • 想知道只活了一个多小时也要开这些证明吗?

    至于任何补助我也不需要'

    我没上班'所以没劳保等'

    换个角度想 这是唯一可以证明他来过这世上的方法

    来过但是一点痕迹也没留下不是更令人心酸

  • 我今年2/26也是引产

    那时是22周+五天

    但,我的小孩是胎死腹中

    是一出生就已死亡的

    那时医院是开死亡证明

    那时公司的人事部有帮我申请生育补助津贴一个月

    且,也有放56天的产假

    只是我们没有去登记在户口明簿

    因,小孩是在肚中就已死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