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站在不同立场会有不同看法
有监护权的一方,为了一个统一且一致性的教育方式及理念
或许少回没有监护权的一方
对他/她而言,会是比较有利的
(是减少回去的次数,不是从此就不准见面)
反观没有监护权的一方
因为平常日期就接触不到孩子,更是希望小孩能够多回他/她家
所以当小孩回家时,就极尽可能的弥补与宠爱
每天带回去玩,买一堆玩具,零食给小孩
于是造成有监护权一方的教管困难
如果依这样的例子
您也会支持上述的论调吗?
那一种方式对小孩才是最好的呢?
麻烦您细述一下赞成与不反对的原因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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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否离婚
孩子还是由你们2个个体所生产出的另一个小个体
至少你还会说谁监护
谁会来看
总比他妈的一些王八蛋父母
离了婚小孩子谁的监护都没差反正就是老奴会去替他们擦屁股
身边就有一例
爹不疼娘不疼管他王八糕子的监护
我想这孩子大点混不会也告他爸妈没尽到养育他的责任
不知这个有没法规把这些人抓去关到长蝨子
让他们清楚知道孩子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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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没有离异的家庭
都不见得有所谓统一且一致性的教育方式与理念
老公, 老婆还是不同的个体有不同的想法
再加上祖父母, 或其他常亲近的家人, 保姆, 老师
每个人都嘛有自己的方式
小孩不也就这样适应吗??
除非父母双方已到了不能沟通, 常常吵架的地方, 否则建议:
1 增加见面次数, 一二星期见一次, 应该就不会每次都送大礼吧
2 就教养问题, 双方多沟通, 有一个基本的共识, 也让对方了解, 孩子目前的状况, 能给予协助
这样, 小孩能同时享有父母双方的照顾与关爱, 也不会因大人个人问题影响到小孩的权利
我绝的是要看离婚时的原因而定如果是
1先生外遇
2先生吸毒赌博
3先生打人
4经常不在家【也就是说小孩在身边不知道陪】
5忘了刚交往时的热度﹝意思是明明是公婆无理先生却在旁说你不爽就死出去等等难听字眼﹞
6如果老婆这一方一直为了维持这段婚姻一再一再的努力付出先生却还是在原点
如果先生是真心爱小孩就不该有以上6点的基本条件出现因为那是罪不可赦所以我是觉得有以上6点出现先生这辈子如果一辈子看不到小孩也不算我无情爱小孩就不该犯错